定义
单位立体角的光通量。
发光强度是光度学中用于表征光源的量。 它被定义为每单位立体角的光通量。 发光强度考虑了人眼的光谱响应 - 通常用于明视觉,即假设色觉具有足够高的光强度(亮度)。 该术语主要应用于点源的近似值,即在源范围内较大的距离中。
辐射测量中的类似量(不考虑人眼的光谱响应)是辐射强度。
发光强度的SI单位是坎德拉=流明/球面度(cd = lm/sr)。 一个坎德拉大约相当于普通蜡烛的发光强度。
请注意,光源的视觉亮度由其亮度决定,而不是由其发光强度决定,因为它还取决于光源的大小。
具有均匀全向发射的情况
在最简单的情况下,发光强度与方向无关(均匀全向发射),发光强度是光通量除以 4π sr。 如果将光发射限制在较小的立体角,例如通过包含反射器的灯罩,则对于相同的光通量,发光强度会相应变高。 另一方面,发射量的大小无关紧要。
对于均匀的全向发射,发光强度与光源的距离无关 - 与辐照度相反,辐照度与光源距离的平方反比成比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