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义
单位立体角辐射通量。
图1:辐射强度是每单位立体角的辐射通量。
辐射强度我e,Ω光源(或仅I)定义为每单位立体角的发射辐射通量。它也可以应用于透射、反射或接收的辐射。该术语主要应用于点源的近似值,即在源范围内较大的距离中。
在 SI 系统中,辐射强度以 W/sr 为单位(瓦特/球面度)。相应的光度量是以坎德拉 (cd) = lm/sr 为单位的发光强度。
在距辐射强度为 I 的光源 d 处,其法线方向与光源方向成 θ 角度的面积单元接收辐照度 E = I cos θ / d2.具有均匀全向发射(即强度不依赖于方向)的光源的总辐射通量为Φ = 4 π I。
相关的辐射量是光谱强度,定义为每单位光学频率或波长间隔的辐射强度。
通常,辐射强度取决于观测方向,总辐射通量是通过所有方向的积分获得的。在各向同性辐射的情况下(即,具有恒定的辐射强度),总辐射通量仅为辐射强度的4π sr倍。
例如,辐射强度与计算放置在距光源一定距离的光电探测器撞击的光强度相关。
与辐射相比,发射面积对辐射强度无关紧要。辐射度可以视为每单位发射面积的辐射强度。
辐射强度不应与光学物理学中使用的光学强度混淆。